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公告「109年度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4/8止)
主旨: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公告「109年度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09年2月4日局視字第1093000452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從事電視節目劇本之創作,發掘及培養電視節目劇本編寫人才,豐富我國電視節目內涵,辦理旨揭獎勵活動。
三、本年徵選方式分兩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8日止,應繳交故事短綱、完整故事大綱、第一集完整劇本及主要人物介紹,並說明作品集數。
(二)第二階段:由文化部另行公告。
四、檢附原函、獎勵要點、報名表及公告,詳如附件,或請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
(http://www.bamid.gov.tw)「公告事項」或「獎勵業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