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鼓勵各校辦理「113年青年人權教育培力推廣計畫」(4/30校內止)
主旨: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鼓勵各校辦理「113年青年人權教育培力推廣計畫」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3年2月21日委台權教字第113413020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鼓勵國內大專院校結合青年社團,規劃設計人權教育之內容及方式,透過多元互動學習模式,喚起對國內人權議題之關注,共同
促進人權保障。

三、辦理時間:由各校自訂,活動最遲應於114年4月前辦理,並於114年6月底前結案。

四、計畫詳細內容及相關文件檔案,請至官網(nhrc.cy.gov.tw/News_Content.aspx?n=8498&s=6871)瀏覽並下載使用。

五、各校以提出一件申請案為限,有意申請者,請依規定簽會相關單位完成校內行政流程,於113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活動企劃書
一式10份郵寄至國家人權委員會完成申請。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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