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13年度劇集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已於本(113)年3月25日公告,本年報名期間自本年6月1日起至 7月1日止
主旨: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13年度劇集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已於本(113)年3月25日公告,本年報名期間自本年6月1日起至
7月1日止,請查照並轉知貴校師生踴躍報名。

說明:​

一、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從事戲劇劇本之創作及類型之探討,發掘及培養劇本編寫人才,豐富戲劇內涵,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本年
賡續辦理旨揭獎勵活動。

二、本年報名期間自本年6月1日起至7月1日止,應繳交故事短綱、完整故事大綱、第一集完整劇本及主要人物介紹,並說明作品集數及各集
分鐘數。入圍者另應於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書面通知指定期間完成指定作品內容。獎勵金及獎金額度如下:
(一)入圍獎勵金:10萬元(入圍者依獎勵要點第7點規定於本局指定期間內完成完整劇本後撥付)。
(二)得獎獎金:
1、短集數首獎獎金60萬元、優等獎金30萬元。
2、長集數首獎獎金120萬元、優等獎金60萬元。

三、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並將協助入圍及得獎作品與影視內容製作業者進行媒合,以提高轉製機會,請貴校轉知並鼓勵師生踴躍參與。

四、旨揭獎勵案採線上申請,請於報名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申請及上傳電子檔。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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