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修正「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科技部補助研究獎勵作業要點」及「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鼓勵教研人員 投入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主旨: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修正「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科技部補助研究獎勵作業要點」及「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鼓勵教研人員
投入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案業經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12年5月23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及112年5月29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審議通過。
二、因應「科技部」自111年7月27日起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一)修正「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科技部補助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第一、二、三、四、五、八點相關文字,名稱並修正為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研究獎勵作業要點」。
(二)修正「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鼓勵教研人員投入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四、五點相關文字。
三、檢附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