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
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113年1月19日科會文字第1130005355號函辦理。

二、修正說明:
(一)修正第一款第一目規定:為因應國科會「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考量獲獎人若為國科會計畫項下兼任人員每月可增核新臺幣
一萬元,配合放寬獲獎人支領計畫項下兼任助理、兼課或其他兼職之工作酬金、研究津貼等額度限制,由「新臺幣一萬元」調整為「新臺幣
二萬一千元」。
(二)修正第二款規定: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九點規定,獲獎人取得博士學位後,增列「於三個月內」至國科會網站線上
繳交博士學位證書及博士論文電子檔,以完成結案。

三、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七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Copyright Office of Rea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 TNUA
Phone :Office TEL:+886-2-28961000 ext. 1416
Office FAX:+886-2-28969050

E-mail :rd-w@rd.tnua.edu.tw

made by FATCHUN Website System
workjerrysv@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