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院辦理111年度「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辦理學位專班或專業學(課)程」申請作業(111.02.25止)
主旨:有關大學校院辦理111年度「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辦理學位專班或專業學(課)程」申請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大學突破現有法令框架,與外國優質大學合作設立學位專班或專業學(課)程,實質引進國際水準之課程、師資及其他
優質教育資源,進行標竿學習,提升我國高教品質,爰推動旨揭計畫。
二、案內申請招生學年度為112秋季班(112年9月入學)及111春季班(112年2月入學),凡有意申請者,請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
17時前,由學校備文檢附申請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含光碟電子檔1份)各1式10份送達至教育部,逾時、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相關申請細節及規定,詳見申請作業須知(如附件)。
三、本案如有疑義,聯繫窗口如下:
(一)技職校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吳芳瑜小姐(電話:02-77365854,信箱:shoshan@mail.moe.gov.tw)。
(二)一般大學:高等教育司廖于萱小姐(電話:02-77365885,信箱:jeans@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