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科技部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科技部111年6月28日科部科字第1110038367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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