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提昇學術研究獎勵辦法」修正條文
主旨: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提昇學術研究獎勵辦法」修正條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12年5月23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及112年5月29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
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修正旨揭辦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八條,說明如下:
(一)「科技部」自111年7月27日起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爰配合修正相關文字。
(二)基於鼓勵教師投入學術研究,放寬限制並酌修文字。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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