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更正「112年數位學伴計畫」夥伴大學經費補助方式
主旨:教育部更正「112年數位學伴計畫」夥伴大學經費補助方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8月23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3496A號函續辦。

二、旨揭計畫補助公告業於111年8月24日北藝大研字第1110006656號函諒達。原函說明五略以:「本計畫經費以全額補助為主,申請之
大專校院亦可自籌經費辦理」,應更正為「本計畫經費以部分補助為主,部分補助90%,餘10%由申請之大專校院自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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