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交換生
本校現與 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政治大學 簽訂有國內學生交換合作協議,每學年可各推薦10名學生交換學習。
研發處於每學年第1學期末公告辦理交換學習申請資訊,有興趣的同學,請隨時留意訊息公告。
一、本校學生至合作學校進行交換學習
1.申請日期
每年受理申請1次,受理申請開始時間依公告為準,截止日期為每年3月31日。
2.申請資格
本校學生 (含日間學制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 完成一學年以上修業者,得申請至國內合作學校進行1學期或1學年之交換學習。
3.申請流程
(1)申請學生填備申請相關文件、依自身需求準備相關備審資料,所有資料送交所屬系所,經系所及學院相關會議討論通過,由學院彙整申請資料及相關會議紀錄,於申請截止日前送研發處彙辦。
(2)各系所收件截止日期請洽詢系所助教。因收件、開會、審查皆需一定行政作業時間,敬請申請人提早作業。
(3)研發處彙整申請資料,依各合作學校收件截止時間函送各申請學校進行審查。
4.申請相關文件
5.交換報備
6.選課通報
(1)選課方式依照交換學校規定辦理。
(2)選課後請辦理本校選課通報程序,說明如下:
①請至本校「新教學務資訊系統」→「交換生選課通報(本校至他校)」辦理選課通報。
②系統僅於交換期間開放,交換期間任一學期課程皆可於線上通報(例如交換期間為114學年度,可通報114-1學期及114-2學期課程)。
③請點選「學年」、「學期」,按「新增」輸入課程資料,輸入完畢請按「儲存」,儲存完成返回主頁點選課程按「批次送出」。
④送出後請按「列印」下載PDF檔,將檔案Email至所屬系所助教辦理選課作業。
⑤列印紙本經系所、研發處、課務組核章,完成選課通報。
⑥請於各學期 開學後第三週前 完成辦理當學期選課通報。
7.相關法規
二、合作學校學生至本校進行交換學習
1.申請方式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 - 請洽貴校教務處推廣教育中心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 - 請洽貴校教務處推廣教育中心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 - 請洽貴校教務處
2.報到
3.選課
4.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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