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學術研究獎勵及外文著述潤稿經費補助,申請期限至本(113)年3月31日止
主旨:公告本校113年度學術研究獎勵及外文著述潤稿經費補助,申請期限至本(113)年3月31日止,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
說明:
一、依據本校「提昇學術研究獎勵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之原創性學術論文或專書,以本校為所屬學術機構為名,於前二年度(前二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前一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刊登並符合本校提昇學術研究獎勵辦法相關規定者,請於113年3月31日前檢具申請文件向研究發展處提出申請。
三、教師申請學術性專書及專書內之專章,需具有學術原創性及主題研究性,請提供完整之出版單位審查機制相關資料,以利委員審查。
包含:出版合約、出版單位審查意見(所有審查委員之審查意見請完整提供)及審查機制之說明。
四、本案最新獎勵辦法(112年5月29日修正通過)及申請表單(111年12月22日更新上網),請至研究發展處網站(https://rd.tnua.edu.tw/academic/rereward)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