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111年協助推展青年事務之民間團體、學校及校友會等單位辦理各類公益性活動補助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案
主旨:宜蘭縣政府111年協助推展青年事務之民間團體、學校及校友會等單位辦理各類公益性活動補助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案,
敬請查照參辦。
說明:
一、依宜蘭縣政府110年12月28日府勞青字第1100210338號函辦理。
二、申請方式、建議時間及相關文件請依來函說明辦理。如有疑問請洽宜蘭縣府聯絡人林嬋娟,03-9359337分機12,
ak3567@mail.e-land.gov.tw。
三、本計畫得由學生社團、校友會等單位依補捐要點申請,依規定應由本校相關單位協助函送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