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臺灣之窗」展示臺灣文化參展作品(9/19止)
主旨:桃園國際機場「臺灣之窗」展示臺灣文化參展作品,請有意參展單位依說明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之窗管理要點(附件1)辦理。
二、本機場「臺灣之窗」展示櫥窗展覽檔期將屆,徵求有意參展單位於114年9月19日(五)前填妥申請單(附件2),並檢附展覽主題內容之構想
示意圖或簡略企劃說明,逕寄本公司審核;逾期之申請不受理。
三、「臺灣之窗」展示櫥窗位置及展期說明如下:
(一)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1樓抵達大廳設置6面展示櫥窗,位置圖及相關圖說如附件3至6。
(二)展期徵求為115年及116年兩個年度共8個展期,每次展期為3個月。
(三)依各單位申請日期之先後順序安排展期,並得備取2個單位。
(四)本公司將於114年10月31日完成審核後,另函通知審核通過單位之核定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