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109年度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計畫」徵件公告,請查照並轉所屬週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10月24日臺教資(一)字第1080152493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限制:
(一)同一單位(校/機關/團體)單一類別以申請一案為限。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須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且須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未指定人員且未取得認證者不得申請補助,認證人員須檢附證明文件。
三、因每校有申請件數限制,有意申請者,請詳閱計畫公告,並請於108年11月15日(五)前事先洽詢研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