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發布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詳如說明
主旨:教育部修正發布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12月17日臺教高(五)字第1100164262D號函辦理。

二、為擴大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教育領域特定專長認定範疇,爰修正旨揭公告,修正重點請參閱附件-修正總說明。

三、檢送原函、發布公告影本、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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