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之「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
主旨:行政院修正之「技術及職業教育政策綱領」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0年2月24日院臺教字第1100005046A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之綱領係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4條規定略以,為培育符合國家經濟及產業發展需求之人才,至少每2年應通盤檢討
一次公告,並經行政院所召開之「技職教育審議會」決議通過後所修定。
三、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函轉所轄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協助各校了解我國未來技職教育政策願景、目標及推動方向,並回應
未來社會產業發展需求,俾利技職教育面對變遷之社會產業型態、國際趨勢與挑戰,仍能持續精進優勢及提升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