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補助研究計畫自由型國際合作加值( MAGIC)方案申請作業須知」第二點至第九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一、依科技部108年4月10日科部科字第1080023112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須知本次修正重點:
(一)詳訂申請資格之計畫類別包括:一般專題研究計畫、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特約研究計畫、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經典譯注計畫等六項計畫。
(二)明訂申請條件之國外合作對象應為學術研究機構之正職人員,但不得為原計畫內已獲補助經費者。
(三)增訂補助經費包括:國外差旅費(含移地研究及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業務費(國外學者來臺費用)等,應為專款專用,不得做經費流用,餘款應繳回。
(四)增訂加值經費補助上限以不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為原則。
三、其餘修正細項詳請見附件之「科技部補助研究計畫自由型國際合作加值(MAGIC)方案申請作業須知」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
四、本案加值經費僅限刻執行中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申請,並應於擬開始國際合作日期之三個月前提出申請,且專題研究計畫之原執行期間應餘六個月以上。有意申請者,請依作業須知說明,於科技部學術服務網提出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