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才業務經驗分享會活動紀錄

    研究發展處於516日辦理「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才業務報告暨經驗分享會」,除了由研發處為各位與會者介紹科技部補助案的概況,亦邀請到戲劇學院的徐亞湘教授,來做經驗分享,為各系所的助教、職員提供申請計畫案的經驗,以利未來能幫助系所端協助教授申請補助,增進本校之學術研究風氣。

 (由研發處主辦的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才業務報告經驗分享會,眾多系所同仁報名參加。)

    首先,由研發處同仁介紹北藝大適用的科技部補助案,總共大致可分為三大類:邀請國際學者短期訪問、延攬客座科技人才、延攬博士後研究學者。其中,研發處特別強調,因為北藝大作為「藝術」大學的特性,導致許多教師在申請補助案時,看到「科技」二字就會直接退卻,但其實科技部的補助案,仍有一塊是「人文藝術類」,是屬於適合北藝大去申請的,因此也推薦各系所踴躍嘗試申請。

    於「邀請國際學者短期訪問」此種類型的補助案中,最常被詢問的是申請時間,規定上是受邀人抵台6星期前繳交即可。然而,科技部收件後的審核期是兩個月,因此建議各位教師可以至少於兩個月前遞交,可以修正補件。

    在「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中有一個十分重要的規定,就是「不能在本國擔任過任何公職」。研發處也特別提醒,這一點是許多學校都會遭遇的問題。而在科技部補助案中,僅有「教研人員」身分可以申請。所以若系所端有意申請延攬客座人才,可能須請系主任或院長提出申請。

    「延攬博士後研究學者」相比以上兩種補助案較為不同的是,其申請時間是固定的,總計有兩個時段:每年51日至531日申請,當年81日起聘;每年101日至1031日申請,隔年11日起聘。研發處特別提醒各系所端提出申請的時程,因這段期間皆是系所較為忙碌的期間,有可能會不小心疏漏了。

  

 (徐亞湘教授以自身曾申請補助案,及擔任過補助案審查委員的經驗分享,並提供研發處如何鼓勵教師投遞補助案的具體方向。)

    研發處並請到本校戲劇學系徐亞湘教授,以他申請博士後研究學者補助案,以及曾擔任過計畫案的審查委員做經驗分享。亞湘老師從最根本的策略性思考,提醒「博士後研究學者」應作為學校的「儲備師資」去思考,不應指派研究員去完成所務、系務等行政庶務。亞湘老師強調,博士後研究是博士生畢業後,銜接教職前的一個過渡階段,而以此訓練其研究能力,建立起學術網絡與人脈,是至關重要的。而學校也能以此培養未來適合的師資人才,若將其挪用到行政端,會浪費此一研究資源。

    亞湘老師也從曾經擔任審查委員的經驗切入,分析其評審主要看中兩點:帶領博士後研究的老師(計畫主持人)相關的學術經驗;博士後研究員的研究領域與計畫主持人的研究領域有無相關。他提到,計畫主持人的學術經驗,必須具有一定資歷,才能確保引領博士後研究員方向,這是許多審查委員都會側重的要點。另外,研究員與計畫主持人的研究領域,也必須找出其中的關聯性。亞湘老師以自身曾參與的計畫為例,其學生想做的題目是戲曲的改編研究,這抑是他的研究範圍,故能申請成功。

    除此之外,亞湘老師也從學校的制度出發,給予許多建議。例如,國立政治大學的授課鐘點數,相比北藝大的時數較低,使得教授更有餘力投注在研究上。以他自身的經驗,除了教學之外,之前甚至接任教務長,在這樣的狀況下,研究進度就不得不暫緩。又或者可以從獎勵制度去思考,現行的獎勵制度,是要「申請成功」才能領到部分浮動薪資。若能以申請就能有部分獎勵,申請成功後有更多獎勵去做區分,一方面可以鼓勵教師多投補助案、一方面也可以區隔出補助案的品質。然而,研發處也表示,其相關辦法也曾向主計處提出,然而因為學校的經費規劃,目前尚在協商中。

此次分享會,不僅詳盡介紹了各類型補助案,供各系所教師、同仁參考;亞湘老師也從實務層面的經驗分享,並提出具體的建議,也利於未來研發處、各系所一同思考,如何鼓勵教師投遞科技部補助案?如何從旁協助給予相關行政資源?以增進北藝大的學術能量、提高其學術視野。

 

(現場教師提問徐亞湘教授,其擔任審查委員的經驗,如何幫助申請補助案。)    


 

(研發處特別感謝徐亞湘教授寶貴的經驗分享與回饋。)


研究發展處活動當日簡報下載:研發處業務報告_20190512.pdf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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