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學年度本校學生赴國內大學進行交換研修自即日起開放申請(3/31止)
主旨:114學年度本校學生赴國內大學進行交換研修,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請各教學單位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前將推薦學生相關資料送研究發展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與國內大學辦理交換學生實施辦法」辦理,請各教學單位自行訂定審查作業時程並公告所屬學生周知。
二、本校目前與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政治大學簽訂有國內學生交換合作協議,每學年可各推薦10名學生交換學習。
三、申請資格:本校學生(日間學制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修業一學年以上,始得申請進行一學期或一學年之交換學習。
四、申請相關表件請至【研發處網站/法規文件下載/國內交換生】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