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國科會甄選類獲獎生入學本校者之獎學金請領及核定獎勵期間內獎學金續領資格審查與成效評量作業
主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國科會甄選類獲獎生入學本校者之獎學金請領及核定獎勵期間內獎學金續領資格審查與
成效評量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甄選類」辦理。
二、獲獎生入學第一學期獎學金請領作業:
(一)請依國科會核定函所載期限內完成註冊,並於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二)請填寫基本資料表(附件1),並提供國科會核定函影本、在學證明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研發處承辦人,以利彙整報國科會辦理請款作業。
三、核定獎勵期間內獎學金續領資格審查與成效評量作業:
(一)請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備妥前一學年度成效檢核表(附件2)及表內所列附件,提交所屬學院之院級會議或博士生事務
相關會議審議後,檢附會議紀錄送研發處依審議結果辦理後續作業。
(二)各學院應依獲獎生學習表現、研究成果、參與學校相關學術活動情形等審議其續領資格。
四、核定獎勵期間內如有休學、退學、畢業或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情形者,自事實發生日次月起終止受領本獎學金,且不再恢復;
如有溢領情事,經查證屬實,應予繳回。
五、獲獎生應專心從事研究工作,並積極參與本校相關學術活動。
六、獲獎生應配合本校畢業生流向調查,提供畢業後一年、畢業後三年、畢業後五年之職涯規劃、就業情況、研究成果等相關資訊。
相關檔案
校內公告書函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