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告學校強化實習場所安全及確保性別友善實習環境應注意辦理事項
主旨:教育部通告學校強化實習場所安全及確保性別友善實習環境應注意辦理事項,貴單位辦理學生實習敬請依來函說明遵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月22日臺教技通字第1142300106號函辦理。

二、來函所列為保障實習生安全與權益,請各學系所安排學生實習前應配合落實「實習機構評估機制」、「辦理實習前講習與訓練」、
「定期進行實習輔導訪視」、「建立通報及協助」、「設置完整輔導」等實習相關機制,以確保性別友善之實習環境,並依性平相關法規辦理。

三、上述相關機制落實作法詳細說明請見教育部原函(如附件)。本校實習相關機制請詳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要點、學生
校外實習作業流程說明、 學生校外實習不適應輔導與轉介流程圖及學生校外實習爭議協商處理流程圖等,相關文件請逕於教務處課務組
(網址https://academic.tnua.edu.tw/academic/course/law.php)課務相關法規下載查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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