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
主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請協助配合辦理並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113年11月28日科會綜字第1130082368號函辦理。
二、為使申請學生儘早培養學術倫理之觀念,確保研究過程中具正確認知,並配合國科會修正旨揭作業要點第十六點,請申請國科會補助
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於本校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以電子郵件寄送研發處
承辦人( shuhui@rd.tnua.edu.tw)備查。